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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4 章 發票例外處理:作廢、折讓、重開

第 4 章 發票例外處理:作廢、折讓、重開

會計人員(進階)會計主管發票開錯、客戶退貨、平台送出失敗——本章教「錯了怎麼辦」。原則先記住:本月(或本期)內開錯 → 作廢重開;跨期或部分退貨 → 折讓

本章步驟流程說明

退草稿防護
先作廢才能改
部分折讓
貸方憑單
作廢發票
作廢後重開
送出日誌
撞號防護
步驟 1|防護:已開立的憑證不能直接退回草稿
開錯發票想改,直覺會按憑證上的「重設為草稿」——系統會擋下並提示「請先作廢統一發票」。這是保護:憑證改了金額,已開立的統一發票不會跟著變,兩邊會對不上。正確順序=先作廢發票記錄(步驟 3)→ 再退憑證草稿修改 → 重新過帳重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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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藍・請記下)防護:已開立統一發票的憑證不能退回草稿,要先作廢發票
步驟 2|部分折讓:從原發票開貸方憑單
客戶退了一部分貨(例:10 瓶橄欖油退 5 瓶)。開啟原客戶發票 → 按「新增貸方憑單」→ 填原因 → 產生草稿貸方憑單 → 過帳前把明細改成實際退貨的品項與數量(這就是部分折讓)→ 過帳。過帳當下系統依貸方憑單金額自動建立折讓記錄,掛在原發票的「折讓」頁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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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紅・操作)「新增貸方憑單」精靈:填折讓原因後按「沖銷」,先產生「草稿」貸方憑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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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藍・請記下)折讓記錄(草稿):未介接服務商時為本地留存;有介接時 API 成功會變「已確認」。剩餘可折讓金額只扣「已確認」的折讓,超過剩餘額度送出會被擋下
折讓四件事:①折讓金額不得超過「剩餘可折讓金額」(原發票總額-已確認折讓),超過會擋下;②折讓錯了可在折讓頁籤按「作廢折讓」(僅已確認可作廢),額度自動恢復;③開立方式是「人工」的憑證,過帳不會自動送折讓,改按貸方憑單上的「開立電子發票折讓」按鈕;④整張全額退時,系統會先判斷能不能作廢(本期內)——能作廢就作廢,不能就自動改走整張折讓。
📌 本步驟產生:折讓記錄(NT$ 2,362:5 瓶 × 450 + 5% 稅)掛於 AB-10000000
步驟 3|作廢發票
開啟發票記錄(銷項發票明細 → 點該張發票)→ 按「作廢」。有介接服務商時會先打平台作廢、平台失敗會擋下(不會本地已作廢、平台還有效);未介接則本地標記。憑證上按「取消」也會連動作廢發票——作廢失敗會擋住取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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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紅・操作)「作廢」:僅已開立可按;有介接服務商時先打平台作廢、失敗會擋下
步驟 4|作廢後重開
作廢後舊記錄保留為歷史(狀態「已作廢」),憑證上的發票計數會累計。要重開:按「重新開立新發票」,系統以憑證目前資料另建一張新發票記錄走開立流程;只能從該憑證「最新」一張發票記錄操作,避免歷史張亂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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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藍・請記下)狀態「已作廢」:舊記錄保留為歷史
  2. (紅・操作)「重新開立新發票」:以憑證目前資料另建一張新發票記錄
步驟 5|送出日誌與「開立失敗/撞號」處理
「台灣統一發票 → 設定 → 送出日誌」記錄每次向服務商送出的留痕(唯讀)。開立失敗(狀態「失敗」)的發票可按「重新開立」重試;若失敗原因是「自訂編號重複」(撞號),系統會自動換號重送最多 5 次,仍不確定時停手標記「撞號待處理」,交人工二選一:「同步狀態」(平台查得同金額已開 → 認領回寫)或「以新編號重開」(確認平台那張不是本單再按,有紅色確認框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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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(藍・請記下)送出日誌:每次向服務商送出的留痕(唯讀)。「待確認」表示送出後結果不明——防重複開票的依據
刪不掉是故意的:標著「送出結果不明」的發票記錄禁止刪除——它是防止重複開票的判斷依據。遇到請先按「同步狀態」把結果查清楚,不要想辦法刪掉它。

如何查到

要查路徑
某發票的折讓發票記錄 → 「折讓」頁籤
作廢歷史憑證 → 「電子發票」smart button(含歷史張);或銷項明細篩「已作廢」
送出留痕台灣統一發票 → 設定 → 送出日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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